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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停工期间成本费用会计核算

矿山企业停工期间成本费用会计核算摘要: 一、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下停工期间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正常停工(计划内停工)停工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 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对停工产生的生产成本费用做了以下规定: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

一、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下停工期间成本费用的会计处理

(一)正常停工(计划内停工)停工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

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对停工产生的生产成本费用做了以下规定: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可以单独设置“停工损失”科目;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应当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季节性生产企业制造费用全年实际发生数与分配数的差额,除其中属于为下一年开工生产做准备的可留待下一年分配外,其余部分实际发生额大于分配额的差额,借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实际发生额小于分配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除季节性的生产企业外,“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二)非正常停工(计划外停工)停工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由于自然灾害、机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发生的停产停工期间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折旧,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其他费用,可以在“生产成本——基生产成本——停工损失”或“制造费用——停工损失”科目归集后,当期期末结转到“营业外支出——停工损失”等科目。

二、矿山企业停产、停工的特殊性

矿山企业由于多处于海拔、纬度较高的偏远地区,生态植被比较脆弱,受天气、自然条件、环保政策等影响,停产、停工的原因和时间不同于一般的生产企业,具有很强的特殊性。

(一)矿山企业的正常停工(计划内停工)

(1)固定资产设备的大修理停工。由于天气原因,北方的高纬度矿山企业一般生产期在3月到10月。为了在有限的生产期内提高采选量,生产期内设备整日满负荷运转,设备的损耗较大,故矿山企业一般都会定期停工进行设备的养护和维修。这种设备大修理停工一般不超过15天,属于短期的计划内停工。(2)技术改造停工。在国家安全、环保管控力度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的大中型矿山企业一般都会有计划的停产停工进行采选设施和技术的改造,以形成既符合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又能增加采选量、降低采选成本的采选系统。这种技术改造停工一般在2年至5年,属于长期的计划内停工。(3)计划减产造成的停工。有些处于残采阶段矿业企业由于法律政策、资金等多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采矿权范围周边或深部的探矿权进行二次探矿,探矿不足致使企业暂时或长期无法取得可靠的接替资源量,故而有计划地减产停工为勘探接替资源量赢得时间。这种停工,长期、短期都可能存在。(4)天气原因造成的季节性停工。矿山行业的季节性停工不同于其他行业季节性淡旺季的停工,地处于纬度或海拔较高地区的矿山企业由于尾矿循环水结冰问题致使企业一般在气温降至零下10度左右时便有计划地组织停工。这种停工一般由当年的11月至下年3月份左右,具体时间取决于天气及温度的变化。

(二)矿山企业的非正常停工(计划外停工)

(1)自然灾害、机器故障、突发事故停水及停电等不可抗力或突发事件致使的停工。如大雨、泥石流等致使尾矿坝溃坝,机器设备突然损坏等。(2)按安全、环保、生态等政府部门的要求停产。如2019年2月,内蒙古某上市矿业企业的职工运送车辆往井下运送工人过程中,车辆发生事故,该事故至22人遇难,另有28人受伤。当地应急管理局及时了《全盟非煤矿山企业立即停产停建的通知》,要求全盟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立即停工、停产、停建,全面进行自查自纠,杜绝事故再次发生。这种要求全盟非事故企业停产整顿而造成的停工具有突发性、政策性、强制性,一般属于非正常的计划外停工。

三、按现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核算矿山企业停工期间费用存在的弊端

(1)新企业会计准则只规定季节性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应计入“制造费用”科目,而未就停工费用的最终归属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制造费用”不作最终结转,那么“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科目会有余额;如果“制造费用”作最终结转,则最终应结转计入“在产品”科目。可是,在矿山企业会计核算的实务中,如果按新准则中“季节性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将所有类型的计划内长期停工费用都归集在“制造费用”科目下,期末通过“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最终结转到“在产品”科目。那样的话,不但会导致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金额增加、资产总额虚增,而且虚夸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销售净利率,严重影响了企业财务指标的公允性,不利于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作出正确的判断。(2)在生产经营实务中,企业不会去区分季节性大修理和固定资产大修理。但从字面而言,固定资产大修理包含季节性大修理,都是先停止机器运转,然后进行设备、设施等的检修,季节性大修理只是在时间上有了季节性。然而,新会计准则却对季节性大修理的停工费用和固定资产大修理的费用给出了截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季节性大修理期间的停工费用是通过“制造费用”归集最终在未来产品中进行分摊分配,而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话就计入了当期损益。停工进行大修理是相辅相成的行为,把两种费用割裂开来处理显然不妥。(3)如果按照2001版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停工期间的费用在“待摊费用”或“预提费用”科目中归集,而后按一定的分配方法分摊在未来的实际收益期内,即发生的长期性停工费用要分配在未来生产的产品成本中。那样的话,就会使未来生产期的产品成本虚高,单位成本信息失真,并且也不符合会计核算的收入与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不仅如此,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已明确删除了“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列式中也相应删除了这两个科目。停工费用再通过待摊与预提科目来处理已经不符合新准则的要求。

四、矿山企业停工期间费用的会计处理建议

(1)由于矿山企业冬季长期停工的费用按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的话,会存在资产虚增和未来期间产品成本虚高、会计信息失真等弊端,所以笔者不建议将冬季长期停工费用的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也不采用待摊或预提的处理方法,应当直接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等科目。(2)技术改造发生的生产停工费用,应按技术改造的目的分别处理。①如果技术改造的目的是为了安全环保考虑,建议停工期间的折旧、工资等费用支出通过“制造费用——停工费用”科目归集,期末结转入“专项储备——安全措施费”科目。②如果是为未来生产产品所做的必要技术改造,建议在“制造费用——停工费用”科目中归集,在技改完成后的生产期间通过合理的分配方法在生产的产品中分配。③如果是房屋建筑物的改造而停工,如采矿竖井的改造、选厂的厂房改造等,建议在“在建工程——待摊费用”科目中归集停工费用,技改验收完成后结转计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技改停工期间的借款费用应该资本化到技改工程成本中去,计入“在建工程——待摊费用”等科目。(3)由于矿山企业生产的特殊性,勘查不足而导致的有计划的停工减产,建议停工期间的费用计入“勘查成本”中,待探矿取得地质成果时,探转采结转计入“无形资产——地质成果”科目。(4)固定资产大修理停工费用的会计处理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中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规定,即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大修理停工期间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5)政策性的停工,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不可预见的计划外停工,可以在“生产成本——基生产成本——停工损失”或“制造费用——停工损失”科目归集后,期末结转计入“营业外支出——停工损失”等科目。

作者:白旭光 单位: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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