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博士论文 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论文

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论文

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论文摘要:一、主要措施和做法(一)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1.认真组织申报,分解落实任务。为切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我厅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申…

一、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1.认真组织申报,分解落实任务。为切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我厅加强与省财政厅的沟通协调,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工作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使用范围、任务申请与下达等要求。尽快将国家下达的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逐级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或个人。

2.加强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公开。在各地、各单位的完成申报工作的基础上,我厅组织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和初审,对材料不齐全的项目,要求其补充申报;对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退件,要求其重新申报;对不符合扶持范围的项目进行解释说明并退件。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我们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组由7人组成,成员包括专业人员5人和财务人员2人,其中:省财政厅在其专家库中抽取4人(包括2名专业人员和2名财务人员),省林业厅在林业的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业人员。评审期间,对专家组成员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审完成后,我厅根据评审结果,结合资金规模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送省财政厅审核下达。

3.及时下达资金,加强支付管理。在《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后,我厅主动协调省财政厅,及时将湿地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安、贷款贴息等补助资金下达到各地级市及财政省直管县,并要求各地级市财政部门要尽快将资金转下达给有关县(市、区)和项目单位。同时,要求下达给市县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采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加强支付管理,严格预决算制度,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

(二)严抓质量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成效

1.编制实施方案,审批作业设计。为确保森林抚育补贴、造林补贴等工作的顺利实施,我们要求各项目单位根据省的有关要求,认真编制实施方案,并按照现场调查、现场设计的原则,认真组织有丙级以上营造林工程设计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作业设计,将具体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和山头地块,做到相关文件、具体任务和图表相一致。作业设计编制后,县(市、区)和市属林场的作业设计由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严格审核,并将审批后作业设计报省林业厅备案,省属林场的作业设计由省林业厅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及备案。

2.积极组织施工,强化质量管理。我们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开展造林补贴、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繁育、湿地保护等政策培训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政策签订补贴合同、组织工程施工,同时在合同中明确任务、范围、完成时间、补助标准、技术要求等。为确保施工质量,要求各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加强对施工作业的质量监管,要求林业部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跟班作业,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作业质量不合格的,及时要求返工,做到事前知道、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补助资金项目取得良好成效。

3.建立督导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任务,我厅实行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全厅11位厅级领导、97名处级干部参加督导工作,明确了督导的任务和要求,厅领导包片、处(室)包市、处级干部包重点县(市、区、场)的督导措施,实行“一周一电话,一月一督查”,对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重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点制度,有效推进了各项林业补助资金项目工作的开展。此外,我厅还多次派出督查组,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任务重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进度慢和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要求其加快项目进度,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开展核查验收,确保取得成效。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国家级核查工作的通知》(办造字(2014)115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厅发文要求有关市、县(区)林业局和省直单位认真做好2013年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林木良种繁育、湿地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安、林业贷款贴息、林业科技推广等项目的自查工作。组织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华南农业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核查验收,对其任务完成情况、作业设计质量、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公示公告、合同管理、检查验收、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政策兑现)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验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林业补助资金投入不足

1.森林抚育资金缺口较大。随着近年来我省大面积造林任务的完成,我省编制了《广东省2011—2020年森林抚育补贴实施方案》,规划在2011—2020年开展森林抚育7768万亩,其中2011年至2015年每年开展森林抚育932万亩,按每亩120元测算,每年需投入抚育资金约11.2亿元。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补助资金2.3亿元,省级财政安排抚育资金3亿元,仍然存在资金缺口约6亿元。

2.湿地保护资金严重不足。广东是全国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全省湿地面积175万公顷(不含水稻田),占全省国土面积9.6%,其中天然湿地面积为115万公顷、人工湿地60万公顷,湿地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湿地保护资金严重不足。

3.林木良种繁育资金不足。每年国家安排我省的林木良种繁育资金只有1800万元左右,我省大部分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安排的补贴资金较少,加上地方财政尚未建立林木良种补贴制度,没有形成相对稳定的国家、省、市、县补助资金来源渠道,补贴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满足林木良种基地和生产单位的需要。

4.林业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后期管护经费欠缺。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主要用于林木新品种繁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示范、简易基础设施建设、必需的专用材料及小型仪器设备购置、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六大方面支出。林业科技示范的周期相对较长,项目实施3—4年结题验收时,示范基地的效益并未完全发挥,示范基地建成后至投产前缺乏相应的管护经费,影响了基地建设的稳定性及示范带动作用的发挥。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目前,我省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年发生面积约500万亩,实现全面防治,每年至少需投入防治资金5亿元,2014年中央安排我省补助资金1350万元,省财政安排2500万元,缺口很大。

(二)林业补助资金标准低

1.森林抚育补贴标准过低。目前国家所定的森林抚育补贴标准是每亩100元(其中直接费用每亩95元)。而近年来人工价格不断上涨,致使补贴标准与实际所需投入差距较大,而市县的地方财政比较困难,无法拿出配套资金,在保证完成抚育面积的条件下,势必影响抚育的质量。

2.森林公安补助资金标准偏低。2014年国家安排我省森林公安补助资金1670万元,平均每位森林公安干警补助5429元。然而,我省森林公安机关大多处于偏远山区,点多、线长、面广,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历史欠账多,特别是我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粤北、粤东、粤西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因财政困难,除人员经费外,大部分单位项目经费一直保障不足,部分单位公用经费保障标准难于落实,致使这些单位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落后问题十分突出,业务工作开展存在很大困难,极大制约了森林公安工作发展,每人5429元的补助标准难于适应当前林业生态建设、林区维稳工作的要求。

(三)林业补助资金的补贴范围太窄

1.造林补贴的对象范围太窄。我省私有制造林发展起步较早,集体或个人的林地多数已经承包给个体老板经营,如果个体老板没有成立林业合作组织,按照规定不能纳入补贴范围,直接影响了其造林积极性。

2.林木良种补贴范围较窄。林木良种补贴在树种和规模上不尽合理,现有林木良种种类单一,补贴以针叶树为主,乡土阔叶树种所占的比例太低,补贴力度和数量不足,与我省林业快速发展现状极不相符,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南方地区林业生产发展的需求。

(四)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的时间欠合理

根据《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农[2011]3号)的规定,要求于每年4月底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但由于林业生产具有长周期性,4月份开展绩效评价时,各项目承担单位通常刚完成示范林的营造任务,林分的成活率、生长指标、产量等数据都未到期调查统计,示范林建设的整体成效难以检验。

(五)在林业贷款贴息的申报过程中,金融机构的责任没有明确

当前的林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和制度均由财政部门和国家林业局制定和出台,对金融部门没有约束力。林业、财政部门到金融部门核实相关情况缺乏制度依据。例如,现行查询银行征信报告也只能由企业自行前往金融机构打印,金融机构以依法保护客户隐私为由不向林业、财政主管部门开放查询。但是,贷款合同、银行借据、贷款余额、银行贷款的真实用途支出等,只要贷款银行审核签章后,就是贴息兑付的主要凭证。这就造成林业、财政部门对上述资料无法核实。可见,作为贷款真实性和贷款用途的责任主体的金融部门,其应负的责任在贷款贴息的相关制度中没有明确,直接影响了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

三、意见和建议

(一)请求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大对广东的投入

为实现到2015年全省森林面积比2009年新增900万亩、森林蓄积量新增1.32亿立方米的“双增”目标,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提出要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将我省建设成为森林生态体系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全国绿色生态第一省。赵树丛局长多次到广东调研并提出从七个方面支持广东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在2014年的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朱小丹省长提出:今年我省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250万亩,新建生态景观林带2500公里,新建各级森林公园170个、湿地公园40个,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500个,任务十分繁重。为此,我省请求国家林业局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的投入。重点加大森林抚育、林木良种繁育、湿地保护、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公安等方面的补助资金投入。

(二)进一步提高林业补助资金标准

建议提高南方地区的森林抚育补助标准,参照天然林保护工程区的补助标准,按照每亩120元给予补助。同时,提高森林公安补助标准,建议按照平均每位森林公安干警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三)进一步扩大林业补助资金的补贴范围

建议充分考虑南方集体林区的特点,扩大造林补贴的对象范围,将私有制造林(个体老板承包经营)列入造林补贴的范围,提高其造林的积极性。同时,建议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良种补贴的比例,进一步扶持南方地区林木良种发展,为南方地区林业发展增添活力。

作者:广东省林业厅计划财务处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中国论文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chinalunwen.com/boshi/6648/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中国论文网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